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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江苏昆山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终于有了结果。昆山市公安局通报,认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为享有“无限防卫权”的特殊正当防卫,其虽致刘海龙死亡,但无需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遂依法撤案。通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就昆山交通纠纷引发砍人致死案发布
这是法律该有的样子面对喧嚣,回到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既是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作为守护
这次公平正义没有迟到,它用法律这道底线兜住了于海明的合法权益,更以标杆式的认定结果明确了更多遭不法侵害的
当得知弟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责时,于林高兴得,半天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5天前,于海明像往常一样骑
这是继山东于欢案后,又一宗引发社会对正当防卫进行广泛关注的案件。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一名纹身男子刘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刘海龙持刀长刀砍伤骑车男子于海明,不料长
今日,昆山警方就“反杀”案进行通报,以下为通报全文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法治课|昆山男子被人追砍后夺刀反杀对方,属正当防卫吗?上述事件监控视频流传网络后引发社会关注。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当晚,昆山市检察院发布通报,提前介入该案
今天下午,随着昆山警方一篇非常详细的警方通报,备受关注的昆山电动车主“反杀”宝马男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于海明
正当防卫!“反杀者”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撤销。昆山“反杀案”,在公众的焦急期待当中,等来了处理结果,9月1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最终判定,电动车车主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号9月1日消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致死?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昆山市“8
提要大陆法系的正当防卫制度,过于要求防卫行为的客观标准,司法的审慎克制是正当防卫罕见的原因,但要避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