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嫌疑人杀死原单位4人后跳楼自杀,行凶后曾将照片发给记者,该案件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10月19日,西安经开公安通报嫌疑人李某某连续制造两起凶杀案,行
1.什么矛盾。长期存在的矛盾,是什么矛盾以至需以命相博?
2.相关领导责任。长期存在的矛盾,相关领导是否知情,是否作为,是否有偏差?
3.是否涉团、帮派,要杀4人。
估计行凶者也是“老实人”,既敢行凶后将情况告知媒体,可能是希望拿生命换公道。
2社会矛盾在急剧加深
3要懂围三阙一,要懂饶人。
给强大丶强势丶强梁一方的忠告!
4这就是历史的规律……
5现在的社会,在单位没有高人照着,都不知道该咋活。
6告诉权贵与强者,做事不要太过分,天都看着,记着!
7这又是一起严重的恶性杀人事件,到底有什么仇能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连续作案,残害无辜?
从西安经开公安的二则警情通报中我们了解到一点点信息。
第一次西安经开公安在微博的警情通报:2020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西安市经开辖区内连续制造两起凶杀案,分别致原单位两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案后,跳楼自杀身亡。经警方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原单位长期存在矛盾。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第二次西安经开公安在微博的警情通报:2020年10月19日,发生在我辖区的两起凶杀案,经进一步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原职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单位张某某夫妇两人死亡;第二起案件致嫌疑人原单位办公租住地两名物业工作人员死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笔者梳理出来的这几个信息是:
第一个信息,犯罪嫌疑人在一天之内作案两起,行凶杀人。两起案件造成4人无辜死亡。
第二个信息,犯罪嫌疑人所行凶的对象都是其原单位的领导、家属和员工。
第三个信息,犯罪嫌疑人行凶杀人后,跳楼自杀。
第四个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原单位长期存在矛盾。
从这四个信息来说,笔者有以下的疑问?
一、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恨,让犯罪嫌疑人非得要把别人至于死地才能解决吗?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原单位长期存在矛盾,是矛盾不能解决而产生的极端报复吗?在此之前,组织没有出面调解吗?
三、是否牵涉到该单位的一些腐败行为和事件?
四、犯罪嫌疑人已经畏罪自杀,是不是一些线索就断了呢?
五、今后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畏罪自杀,所以这个恶性杀人案件的一切结果,只有等到公安部门的全部调查核实后,以上所提问题才能有所答案。
8又是一段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