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员工不服从公司管理,以什么理由辞职?管理层怕追究责任,都不敢签字,怎么办?:谢谢邀请!首先要弄清楚题主所提问题的真实意思,分成以下两个部分来回答
谢谢邀请!
首先要弄清楚题主所提问题的真实意思,分成以下两个部分来回答下题主这个问题:
第一,是员工要“主动辞职”,找不到合适的辞职理由?提出的辞职申请上级不给签字,怕签了字老板追查员工辞职原因?
1、如果要找辞职原因,好找得很,想要直白点就直接陈述公司的问题,明确表明公司现在的环境是自己不想呆的即可,想要委婉点就说是个人或家庭的原因不得不辞职,望领导批准;
2、如果管理层不签字就以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辞职申请,只要辞职申请被证明已经送达至公司负责人事的相关部门,不管公司是否批准,一个月之后都可以正常离职;
3、如果管理层都不签字,你又铁了心要辞职,那就直接找最高领导反映,可以书面形式将反映问题描述清楚,相信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是一个老员工不服从公司的管理,作为管理层想“辞退”这个员工?
1、不服从管理该辞退就辞退呀,以该员工不服务管理的事实及证据收集好,按公司制度处理;
2、如果实在有顾及,就提前把“欲辞退”该员工的决定向公司相关领导进行汇报与沟通,得到领导的支持后再实施也可。
2老员工,岗位不变,工资不变,他那么多年都工作了,突然说不服从管理,那就是工作调整,工作是双方愿意才行。单方调整一定有个说法才行。公司要有利益,但不能伤害老员工利益,你觉得老员工不行了给钱开除就是了,
3给钱就行了,有什么不敢签字的。
又不想给钱,又不想要不服从管理的老员工,最后还当个缩头乌龟不敢签字,这样的管理层无论是格局还是担当都是有限的。
你在公司大概就是一名HR吧,管理层拿员工没办法,又不想直接得罪,最后把这个棘手的问题交给你,接到这样一个两难的任务,你也确实很难办。
当恶人对员工不好,不当恶人完不成领导的任务,你这个HR,确实太难了。但这个时候更应该体现你作为HR的专业性来,以理服人,以法治人。
首先,告知管理层,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明显的过错,没有造成公司的损失的话,公司是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不是一句让员工走人员工就能立马走人的,强行赶员工走人,只会给公司增添更多的麻烦,让公司承担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也要通知老员工所在部门,注意收集员工不服从管理的记录,将员工的不合理行为都要留下证据,这在后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做到有理有据,这帮助公司把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化。
最后,作为HR,首先你也是一名员工,我们不能只是站在公司的角度去考虑怎么辞退员工,我们也要站在员工的角度帮助员工解决员工,了解员工是为什么不服从管理,背后有什么原因,自己能不能通过帮助员工从而解决员工的这些问题,让老员工安心在公司工作,毕竟是老员工,我们还是要相信他们对公司有感情,想要在公司继续努力做下去的,能留下一个老员工比自己花精力招聘一个新员工要好吧,这也是HR存在的价值所在呀。
总之,作为HR来说,要对公司负责,更要对员工负责,上传下达,妥善处理好这一棘手的问题才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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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找到为什么现在不服从管理的原因。以前服从管理吧?你管理方式又咋样?管理经验还是高压和打官腔?他有不服从的正确理由吗?望反思。
5主动辞职领导都不敢签字,只能说明你们单位违法违纪的事情太多了,而且这个职工手里有充分的证据,而且他辞职的目的之一就是告你们,“你可以欺负我,但请注意次数。”好自为之吧。
6基本上能做到老员工一定很踏实那种,只要不牵扯个人利益,基本是听话的,肯定是公司有不合理的要求,才会造成不服管。
7说老员工不服从管理的,一定是新入公司的管理层或人资部人员。与其说是老员工不服从管理,不如说是新管理层或人资部人员一心排除异己,要安插自己的人,容不下其他人。本质上是新进管理层或人资部人员自卑、缺乏自信、心胸不宽、以个人为中心的绝对集权心理。
8这个问题,是不服从管理,要强制开除还是什么意思。说的不清楚。不过我觉得每个人都有相对合适的地方,如果是老员工,优先了解他真实的需求,再去说服他。毕竟找个新员工,从新手变成熟手,成本也很高的!
9我说的是老员工觉得管理层的水平太差或者是乱搞看不惯那个个恶劣行为明白了吗?
10就目前的职场发展态势来看,如果莫名其妙的开除一个人的确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也正是因为如此管理层次才不敢签字。可是开除一个人麻烦归麻烦,但是只要触犯了相关的条例,或者说对公司做出的确有损发展的事情,该开还是要开的,因为这一部分人留在公司反而是一个蛀虫。
案例分析我们不妨把题主所说的这件事情搭建一个模板,在这个模板里面进行分析。
按照题主所说,在一家公司当中有老员工,新员工,也有老领导和新领导,而题主正好处在一个领导的单位层次上。
因为这个老员工仗着自己的年龄大资历老,所以经常做一些错误的事情或者不服从管理,简而言之,在公司里面他认为自己就是老大,经常会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题主作为公司的小领导,自然而然的希望能够将这位员工开除,可是在开除的时候需要管理层次的领导来进行对应签字,这个时候管理层的领导害怕这件事情闹大,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前途,所以没有一个管理层次的领导进行签字。
首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从这个方面来看管理层的领导不签字或者怕担责任也好,或者有个人的思想在作祟也罢,都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咱们都不是圣人,也没有必要要求人家是圣人。
只不过老员工不服从公司管理,绝对不是没有办法开除的。换句话来说,公司的老员工绝对不是免罪金牌,即便在公司当中作为一个老员工,我们依然有能力,甚至有权利去开除他,但一切都要建立在法律的条件之上。
没错,这就是事实为什么这个老员工如此嚣张呢?因为他知道一旦被他被开除之后,公司需要赔偿他很多补偿金,甚至还包括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除此之外还可能赔偿的精神损失等等系列问题,这一系列的赔偿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动保护法不单单是保护老员工的,同时也是保护公司的,只要这位员工所做的比较过分,并且直接影响到公司利益的话,公司是可以根据劳动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对他予以开除的。
我们可以举个详细的例子,比如查找或者搜集到他在公司工作过程中不思进取,对公司做有害事情的相关证据,或者直接查找他是否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等等系列手段,都可以通过这些措施把他开除的同时,公司不用承担任何义务。
一般情况下来说,老员工因为自身的头脑思维已经比较慢了,对公司带来的收益也比较少了,而针对于这一切公司的领导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位老员工在曾经是年轻员工的时候给自己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也正因为如此,老员工在说话办事的时候,领导们往往会给他个方便,给他个便利通道,可是这种给方便和便利通道往往是树立在人情的基础之上,并不是平白无故通通一股脑全都给你了。
职场,咱们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