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很多工作都不要,那他们都去从事什么工作了?中国200万服刑人员,每一年都有上万服刑人员释放,回归社会,很多工作都因为有案底,不被录用,那他们
国家应该对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关注,没有人能保证一生都不犯错,其实犯错并不可怕,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些释放人员大多数从新走入社会并不受待见,许多人会用有色眼镜看他们,因为有了案底找工作会很困难,可以这么说基本上找不到。一个没有案底和犯过罪的人让人选择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会选择没犯过罪的人,这是人之常情。这些人该何去何从呢?其实这些人最需要的是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和关心,而不是处处排斥他们,不认同他们。这样只会让他们对这社会更加仇恨自暴自弃从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恶性循环也会让这社会增加更多的矛盾,也会产生更高的犯罪率。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和心理辅导,让他们能看到生活的希望才是解问题的根本。
2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的确是个大问题。
1、一般来说,刑满释放人员在一些行业就业是受到限制的,例如,国家公务员、银行、证券、律师、村干部等等都不允许有刑事处分记录的人员就业。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应避开这些行业就业。
2、除此之外的其他职业,一般不限制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如一般的工商业、农业、运输业、制造加工业等等,都可以的。
3、笔者曾经长期注意很多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如果本人痛改前非,积极努力,实际上重新融入社会后也会过得不错,尤其是在服刑期间,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学到了技术,出去以后更是如鱼得水,过得不错;相反,也有的恶习难改,释放后重操旧业,不长时间就因为二次犯罪回到监狱。
总的来说,服过刑,不全是坏事情,关键看个人。
3人生很难顺风顺水,难免犯混犯错,一旦受到刑罚,刑满后就业确实受到一定限制,这是我国当前国情决定的,不要一味埋怨!该说天无绝人之路,所知道的身边一些受过刑罚之苦的人,一部分经商创业,一部分在厂矿工地打工自食其力,总体生活也不错!因为他们人生受过创伤和挫败,出来后也会更珍惜自由时光!只要不是做了十恶不赦的伤天害理之事,希望社会多宽容和理解!前几天有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向西方发达国家看齐,减少社会对抗和戾气,以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4建议网络媒体不要用几种人,几类人等字眼,同是中国人一个大家庭,和谐是根本。
5因为,一是行为决定了后果,有的部门工作单位是不能要的,这大家都知道,有的单位是不敢要。二是只改好了,端正态度自主择业也很好,趁现在开放地摊经济,摆个地摊养活自己也是出路,还能避免被用人单位审来审去,也不自由!
6加入新生会,英雄不问出身,资源整合才能共同进步,发展。缺钱,缺人,缺技术,缺渠道,缺关系,缺人脉,缺方向,你有什么?你啥都不缺,就缺行动
7大家都知道“刑满释放人员”,很多工作都不要,这是出于单位的利益和安全考虑,假如你是物流公司的老板,你会不会让这种人做财务工作?我们不能只怪责社会,这类人可以自己创业,做些小生意,开个小服装厂,开个小鞋厂,有了本钱再扩大。
正因为社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偏见,我们更加要走好人生每一步。虽然不能成为社会的栋梁,更不能做社会的罪人!不然你将在社会上抬不起头。
8地方政府在对受过劳教的返社会人员还缺少进一步引导与帮扶,尤其在就业方面。社会多多关注这些人的生活状况是有必要的。浪子回头金不换!
9私企大一点的都不行,国营和工厂都不行,绝大多数是自己做点小生意了,还有点就是重新进去了,只要工作,要么入职要无犯罪证明,要么招工后人力部会慢慢的查,这个既无奈也无奈,罪是自己犯的,可是也坐牢了,但是要想“重新做人”,呵呵,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一辈子都是异类了,所以啊,世界上的事,过后再来说什么都是无意义的,但难又难在自己不经历或不吃亏不相信别人说的,可是,把相信别人当种能力的人,我看都是死得早,你说这事又上哪里去说理去?
10刑满释放人员踏入社会没有一个单位肯容纳,基本上是一棍子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