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的饮料没结账前喝完,到底属不属于盗窃行为?今早起来,一则“妈妈带小孩逛超市,儿子口渴打开饮料喝了,结账时被告知10倍赔偿”的事件,不禁让我心里一惊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根本不是问题,就是因为他们那边执行的是较高的容错规则,这个和居民素质和富裕程度都有一定关系,就像日本那边的公共厕所里的卫生纸根本不会有人拿一个道理,人们普遍很富裕,就可以执行这个标准,仓廪实而知礼节吗,但是在我们这不能说商家斤斤计较,我们可能还不适合大面积推广西方的这一套,先交钱再吃饭,两不相欠,都把对方假定为不守诚信的人,或者说没有支付能力的人,先小人后君子,适合我们这边,西方发达国家是反过来,美国的商店一般都有这个规则,七天之内买去的衣服或是照相机,摄像机,甚至鞋子七天之内都可以免费退换,去旅游的同胞就利用这个规则结束旅行的时候,就去把事先买的摄像机一退了事,你这种花招玩多了,以后就会影响别人的制度设置,人与环境是相互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