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砍伤城管判正当防卫,该名城管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应该判刑,否则暴力执法无法制止:-正当防卫,砍伤,城管,女士
应该判刑,否则暴力执法无法制止
2受害者被判正当防卫,那该名城管就是违法行凶,不能它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可以违法,可以行凶,如法律不充许那它自然己经行凶就应负法律责任。
3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4谢谢邀请,顺然再谈本案的个人看法。
一、女店主杨女对他人造成不法侵害的事实在前,是案件的导火索从视频前段清楚看到:26岁的杨女面对众多城管执法毫无惧色,很用力地将一个果筐摔向外面;果筐划伤了一位城管队员手臂,受伤人就是29岁的杨男。
摔果筐的性质可以看作是暴力抗法,果筐划伤他人手臂,是伤害他人健康权的一种不法侵害,因此可认定杨女是首先过错方的人。
杨女不法侵害后毫无悔意,语气仍然强硬;这激怒了杨男情绪失控,冲上前去徒手握拳对杨女一顿暴打。
二、杨女持西瓜刀砍伤他人是不争的事实杨女被杨男一路追打,退回到店内西瓜摊位;从视频中看到杨女用手举起明晃晃西瓜刀朝他人手臂砍了好多次。
杨女自已说是他人手臂撞上来的,也有人说杨女是晕头转向,胡乱飞舞;但视频中的神情,杨女分明是有意识的。
本案中杨女是否有恐慌和紧张心理?面对众多城管执法人员,毫无胆怯,依然勇敢地摔果筐,语言强硬不示弱;被追打时落下风,还是勇敢地拿刀反抗;这是恐慌心理吗?
使用明显会致人伤害的器具,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法律定义是「行凶」行为。
三、查明前因后果,正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杨女侵害了杨男手臂划伤过错在先,但这划伤明显是轻微的;杨女虽无悔意,语言强硬,但仍然是可控的。
虽然说法律面前公民的权利是平等的,杨男受不法侵害后可以正当防卫,但应合理而适度。
杨男作为执法人员应对自已高标准、严要求;不应与普通市民的杨女一样,行为毫无节制。杨男暴打他人行为不当,应为过错行为承担应有责任。
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折,正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
5不行凶,何来正当防卫?
6应该负法律责任,不应该暴利执法
7应该先制自,后制人,这才以值待人
8城管违反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属于公诉案件,要公安机关侦查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