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对方要求先开票、后付款,我方开票后对方不付款,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吗?该怎么办?:简单明了告诉你,他不付款即使他拿到发票,你可以让财务去作废该
简单明了告诉你,他不付款即使他拿到发票,你可以让财务去作废该发票,我们之前就遇到过这种事情,财务直接去税务部门去处理掉,我觉得这也是最简单的做法。
你去税务部门举报没什么用,你这个是签了合同基本属于经济纠纷(我不是律师,只是一个创业者,个人理解),合同应该是规定了各项条款,比如多久付款,没有付款违约赔偿怎么处理等。
最重要的是你开了发票,也为对方提供了服务,这个就是一个损失,就看你这个损失大不大,如果要追回这个钱,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就只能根据合同给约定到法院起诉。
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先开发票后付款,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那开发票了就很容易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已经收到了钱。以后您再向对方要求付款的话,如果对方耍赖说他已经付款,您又没有证据证明他让您先开票他后付款的话,您们就会很被动。最高人民法院之前有很多这方面的案例。
因此,如果对方让您先开发票后付款,一定要保留好这方面的证据。
对于已经开出去的发票,但是没有收到款,可以要求对方退票,然后开红票作废。如果对方不退还你发票,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要货款。
其实在做交易的时候,究竟是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都无所谓。但是建议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在合同里就约定清楚具体是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以免后面发生争议。
3如果仅仅是不付款的问题,那么不是向税务部门举报,应当根据合同签订的情况来看如何处理。
1. 看合同如何约定既然有合同,那么一定是遵从合同的约定。首先检查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什么时候开票,什么时候付款,是否都已经有所明确。
2. 约定明确,遵从合同如果有具体的约定,那么看看付款的账期是不是已经到了。大公司一般对于付款是有严格规定的,很少见票付款,一般都是约定账期,到了账期再付款。所以,没有到约定的账期,自然是不会付款的。这个时候可以向对方要明确的付款计划,然后后期再继续跟进即可。
如果已经到了账期,对方还没有付款,那么要进行催收。同时,关注对方不付款的原因。
(1) 货物有问题
可以要求对方先将没有问题部分先行支付,有问题的暂缓,并安排补货换货等操作;
(2) 对方出现人员更替没有付款
要求对方立即行动安排付款,同时根据授信额度看看是否需要暂停发货;
(3) 对方已经出现了财务困难,暂时无法进行支付
一般来说,如果是经常的合作伙伴,出现恶意拖欠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如果已经出现财务困难的,首要是拿到可靠的付款计划,并且尽可能先回收一部分金额。后期需要密切关注对方财务状况,并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一般可以配合发送律师函等手段进行催收。真的要起诉的情况实际中不多,因为要权衡自己这笔款项的收回与需要付出的成本相比是否划算。当然,如果真要打官司,那么合同就是最有力的保护了。
3. 合同没有明确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是何时付款,那么就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尽量争取让对方尽快付款。
同时,也要提醒老板们,为了防止坏账的出现,可以做好几点,未雨绸缪:
(1)对客户的资信进行充分地评估,再给予授信,避免过大的损失;
(2)事前的合同一定要定得细致,把详细的条款写清楚,避免后期产生争议;
(3)做好跟进,时时关注客户的资金和财务状况,避免坏账产生得猝不及防。
所以,这个问题不管是事前还是事后,合同都是很重要的。同时,也要做好事中的管理,把控好各个关键节点,可以大大降低最后出现坏账的概率。
4为了更好地结清合同款项,销售方一般会配合购买方先开具发票再付款。然而遇见对方不付款的情况时事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税务部门可以处罚发生业务不开具发票的 情况,但是开具发票不付款更多的是民事纠纷。
一、先开票对方不付款时能够采取哪些措施呢?1、找对方负责人协调。既然发票已开,如果合同已履行,收款是应该的。对方不付款的原因是什么,必须搞清楚。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抓不住重点。如果是对方付款困难想延期,可以互相协商付款方案,最好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是对方确实不愿意付款,就要晓之以情理,声明法律责任问题。
2、作废或红冲发票。出现这种情况,会计人员的第一反应就是处理发票,特别是专票不能让对方抵扣。首先,开具发票时间应该是纳税义务确认时间,通常是在收款之后。提前开票后对方付不付款不在税务部门发票管理权限内。
但是,发票开出后当月是可以作废,次月可以红冲的。而会计人员的顾虑是作废需要发票联次齐全,红冲需要对方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单》并进项税额转出。对方不配合,就无法进行。当然,作废是可以自己强行处理的,而红冲就没有办法啦。
3、法律途径解决。最终处理不了只能诉诸法律。此时,对簿公堂的焦点是发票是否能够证明已付款问题。根据以往的司法判例,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凭证,一般不作为收款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有些情况下是作为收据使用的,除非有银行流水等其他有效证据。
二、先开票再付款最好写进合同约定。1、鉴于先开票的风险,且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这种情况最好在合同签订时就做好约定。作为会计人员需要把风险告知业务人员。如果可以最好填写发票不作为收款依据类的条款。
2、发票作为税务管理手段,对于经济行为少有效力。只是,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将发票作为经济行为的一种依据,导致大家对于发票的作用逐渐扩大化。
5这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这不是税务问题由于你和对方签了合同,而且你也给对方开了发票,税务部门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只有对方拿假发票给你,才算是税务问题。但现在是你自己开发票。
所以,这不是税务问题,不能向税务部门举报。
2、判断是否属于刑事问题现在,你和对方签了合同,正常来说,要么先付款后发货,要么先发货后付款,或者付一部分定金发货等。
不知道你是什么形式?
如果你已经给对方发货了,但是对方就是不付款,那你要看看,对方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比如,他用假公司跟你交易来骗取你的货物等。
如果是诈骗,那就要报警。
3、判断是否是民事案件如果不是刑事案件,那就只能走民事诉讼了。
你可以先跟对方协商沟通,在索要货款无望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渠道要回你的货款。
不管怎样,对方不付款,只有以上两种合法的途径,当然,你也可以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比如去他们公司追要等。
通过以上方法,能帮助你解决问题!
6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 PGC_VIDEO:{"thumb_height": 80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18ba6dc4fa9b4f16a007b2a1f3afd3947这个属于经济合同纠纷,向税务机关举报解决不了问题。
先开票还是先付款,这是现实中交易双方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我们一般建议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包括开票的时间节点、付款的时间节点、开个发票的种类、适用税率及税率变化时如何调整价格等,以免在后期产生纠纷。
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感觉很可能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所以才产生纠纷,导致开具发票后对方不付款。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对照合同条款,看是否已达到付款的时间节点。
1、如果还没有达到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则属于公司提前开票了,付款就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2、如果已经达到付款的时间节点,那就需要了解对方没有及时付款的原因。
(1)、有可能是因为对方已经在走付款申批流程了,只是流程还没有走完,这就需要公司再耐心等等;
(2)如果是对方资金流面临暂时的紧张,所以虽然已到付款时间节点,但短期内对方无法支付。这就需要引起公司的重视,与对方协商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等事宜,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3、如果已经达到付款的时间节点,但对方就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付款,这就需要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随时关注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必须时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措施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8合同决定业务,业务决定税务。要想举报,先保证自身的行为端正, 比如合同有效,业务真实,合同条款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霸王条款,只要自身行为端正,可以去举报。
如果业务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你销售了货款,该笔交易主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对方,按照规定开具了发票,那么去税务部门举报是不恰当的,因为应收款不能收回不是税务部门管辖的事情。应该去找购买方履行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应该准备资料起诉到法院,用法律手段维权。
用法律手段维权,就存在谁主张谁举证的问题。你主张对方欠你货款,就要证明货款是多少,怎么来的,货物交接的凭证和计价方法,质量是否达到要求,以及结算方式。回归到第一句话,这就是合同决定业务。
合同是经济业务顺利进行的第一步,如果合同签订的明显有问题,用合同来维权是没有依据的。比如结算方式上可以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但是对方给了你一张有问题的银行承兑,你不肯收,并不能说明对方不肯付款。
如果对方是老赖,即使赢了官司又如何?不能否认市场上鱼龙混杂,各种混混都在,能出来混的,肯定会钻各种空子,打官司不怕输,输了也没钱赔,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种情况即使法律也不能解决问题,毕竟法律是滞后的,防范这种情况,靠的是对交易对手的授信和选择。可以事先从天眼查网站上查询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下企业的经营历史,初步评估授信。信用是慢慢建立起来的,但失去只需要一瞬间。
防范风险的第一步是选择交易对手,第二步是签订经济合同,而运用法律手段是防范风险的最后一步,如果法律都防不住了,那就四个字愿赌服输。签订真实有效的经济合同,是国家给你的法律武器,不要把武器当做形式主义,不去审核合同的内容,现在好多企业请法务不是没有原因的。
9第一,明确一下,关于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这属于经济纠纷,一般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合同上。购销双方可以写明,先开发票再付款。还是先付款后开发票。
第二,增值税发票最权威法规文件,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也没有规定是先开发票还是先收款,就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这个问题投诉税务那里也不好解决。
第三,如果付款后未收到发票,可以需求税务部门帮助。因为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收款方收款后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自己给自己开具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发票。
第四,而若您主动开具了发票,却未收到货款,找税务也没好办法,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0不可以,这是司法部门管辖范围,你可以到合同约定的法院或者你公司的主管法院起诉对方。最好不要起诉,好好和购买方正面协商,说明公司现在的难处,没有钱没法给他们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产品,会导致延期发货,对双方都有影响,相信他们也能理解的。如果实在谈不拢,可以作废已开发票(限当月所开发票),或者给对方单位的主管税务局打12366电话,说这些发票开错啦,对方不退票,你在次月也不要申报该笔发票涉及的销项税额。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建立一个供销关系不容易,相互要善待、要理解各自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