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老人被狗绊倒死亡,狗主系50岁啃老族,你怎么看?:啃老族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心理没有断奶,缺乏社会经验和竞争能力,人格上都很自私,自私的人性是不会
啃老族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心理没有断奶,缺乏社会经验和竞争能力,人格上都很自私,自私的人性是不会替他人考虑的,佛山顺德老人被狗绊倒死亡,啃老族是不是狗主不是关键,是所有类似啃老族这类人,出来遛狗牵引绳放的很长,虽说宠物狗的智商都很高,尤其边牧,但是再聪明的狗,它也还是只狗,它们的智商最高就相当于人类的五六岁儿童的智商,五六岁儿童上街,如果没有大人引领,很容易走失或者出现危险,人类已经丧失了先天的捕猎能力,没有尖牙利爪,但是狗有,五六岁的孩子还处于懵懂时期,而狗虽然经过训练,会很听话,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都知道这只狗不会咬人,有些人就是不喜欢狗,甚至是讨厌狗,狗作为人类的帮手,都知道狗很忠诚,但那是只对它的主人而言,对其他人可就不是了,这些基本常识人们早就知道,所以,才会在看见狗时,本能的避让,尤其老人孩子和女人,因此,敬告出来遛狗的人,请不要把牵引绳像放风筝一样,有多长放多长,毕竟马路不是自己家的后花园,还有很多行人,不要为自己惹麻烦!
2首先谢谢媚儿的邀请!
本来今天不想回答问题的,但是看到媚儿邀请了,所以就回答一下!
实际上老人被绊倒的视频,我第一时间就看到了。
说实话,对于老人的遭遇我感到很同情,谁能想到在大街上竟然被一根狗绳给绊倒而不幸身亡呢?
对于那个小女孩的做法更是火冒三丈,看到老人摔倒竟然不管不顾,甚至第一时间逃跑了。
气的我恨不得隔着屏幕教训她一顿!
事情既然出来了,就要想办法解决!
人死不能复生,但是该有的赔偿一分也不能少!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谁该负责任?小女孩肯定是有责任的,赔偿也是必须的!
但是由于她未成年,所以赔偿由她的监护人来承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狗的主人是不是要赔偿,答案也是肯定的!
这一点也得到了证实!
很多人为狗主人感到冤枉,毕竟不是自己牵着狗绊倒的老人,凭什么要自己赔偿?
说实话,我也同情狗主人,但是法律就是这样!
你要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实际上狗主人真的无过错吗?
如果狗是狗主人借出去的,(我看的报道是小女孩偷牵出来的)那么她就应该想到一个小女孩牵一条大型犬所带来的后果。
也就是说狗主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狗主人罗某有钱没钱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她没钱而不去承担应该承担的错误。
我们可以同情,但不能求情!
法律不是法外之地,不论是谁践踏了法律都要受到惩罚!
这一点无需置疑!
至于受害者家属不要罗某赔偿,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人家不要只能说明人家好心,而我只能说一句好心有好报!
世间事就这样发生了,按说绊一下不该致命,50岁也不该啃老,但却都很真实地发生了。如果不是老人,如果50岁很有能力,这些事也许都不会发生,只可惜生活都是直播,根本没有也许……
4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失业,找不到工作,又不会种田。家里经济条件充许,有几套房子。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没什么不可以。这是破迫自由职业。如自己搞音乐,拍抖音,拍自媒体,绘画。
5社会太过安逸就会失去竞争力!!所有啃老一族都必将灭亡,国家进步需要寒门学子,现在寒门学子缺乏上升通道,因为我们又出现贵族阶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