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倾倒垃圾超2.3万吨
据悉,2016年初,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在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绿化施工期间,从事建筑生意的被告人孙秋林向二人虚构能承揽戒毒所内宕口(采矿形成的积水坑)填埋工程,以需向戒毒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二人25万元。
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在未与戒毒所签订任何填土协议的情况下,为赚取每吨约7到10元的垃圾处置费,将未经处理的来自外省市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杂物,直接倾倒至宕口内。到案发时,倾倒垃圾超2.3万吨,涉案污染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产生环境修复费用22万余元。
案发地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岛,属于太湖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属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域,垃圾倾倒导致景区景观破坏、水体污染,生态环境受损。
从2016年7月5日案发至今,因案情重大、事实复杂,整个办理过程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如今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