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法庭休庭后,由三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经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法庭恢复开庭后当庭予以宣判。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犯罪目标明确,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
被害人家属、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其他群众等近百人参加了旁听。
本文综合自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榆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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