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彩虹股份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书,决定书对彩虹股份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这意味着,彩虹股份和康宁公司的合资项目正式获批。此前彩虹股份股东大会通过
彩虹股份 康宁 tft-l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