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将所有财产给了大姑姐,在婆婆需要儿子、儿媳照顾时,儿子、儿媳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婆婆不管将财产给了谁,儿子还是需要尽赡养义务的。当然至于儿媳,那就
婆婆不管将财产给了谁,儿子还是需要尽赡养义务的。当然至于儿媳,那就随意吧,只要不阻止儿子尽孝就行。毕竟没有血缘,又没有感情,想必也不会有什么照顾的心情。下面我说一说我朋友的经历吧。
我的朋友也是你说的这样,老太太把所有的财产分给了几个女儿,而因为儿媳不是她相中的,所以恨乌及屋,对唯一的儿子也很苛刻,竟然一点财产都没给。
后来老太太年纪大了,身体也时好时坏,女婿便一推三六五,说女婿没有赡养丈母娘的义务,然后就撒手不管了,而女儿一个人,有许多事也做不了。老太太没有著落,最后只好又找到了儿子。
我这个朋友也是好强的。她说既然婆婆抚养了自己的老公,她就没有资格劝说老公不赡养婆婆。但是既然婆婆把所有的财产都分给了几个女儿,那么几个女儿也不能不赡养老人。然后一直诉状把老太太的几个女儿都告了。当然法律也是支持我这个朋友的做法的。
现在老太太在几个儿女的共同赡养下,过着安宁而安稳的生活,但是,心里的结却很难解开。而我的朋友虽然不阻止她老公去陪伴老人,但是她却尽量不去,即使去也很少陪老太太说话。说是过不了心里的那一个坎儿。
2婆婆财产给了大姑姐个别现象也经常能见到,有的人记小人过,因为财产不养活老人了,摔手不管了,有的人不计交,继续还照顾老人,不知你是属那种人呢?
老人做的是不好,可能有其它因素造成的,可能你大姑姐比你们孝顺,如果你们比你大姑姐孝顺的话,老人也不可能糊涂到不懂事了吧。
以我建议不管谁得财产,老人准是要管的,不管是不对的,因为她们还能活多大,正是需要你们的时侯,应该照顾。因什么呢?我可以说一下我的情况,我长年很少在家,可老大长年在家,到分家的时侯了,我母亲把大部财产都偏于老大,当时我心里也有些不舒服,一家人没有闹好,也没办法,忍了,但心情不好。我有一年没有回家,时间久我也想通了,自己努力奋斗家吧,靠老人那点财产算什么,第二年我开始回家了,该给老人什么绐什么和以前一样对待老人,必定生我养我的是娘,把我养大成了人,不管不对,为我付出不少心血
,一定要感恩补恩。
希望你也能这样认识才对,不因一点财产变成仇人,仔细想想我这做法对不对,如果对,你就知道怎么做了。
3你这个婆婆,真是天下少有的婆婆的,在生活中,几乎一个也遇不到。
生活中的婆婆,肯定是房产财产,全部给儿子和儿媳,女儿女婿孝尽来的,也全部给儿子儿媳。
然后呢,要求女儿女婿给住的地方、给养老、给看病。
这就是所谓的伏弟(哥)魔原生家庭,这样的家庭,比例非常大,能够占到中国总家庭数的65%及以上。
所以,生活中,经常是女儿女婿抱怨,哪能听到儿子儿媳抱怨。
这样看来,问主的问题,两个可能:第一,就是你是编的,为了吸引关注;第二,就是你们两个,把婆婆公公死得罪了,简直恨你们到极点了。才把财产给了女儿女婿啊。
所以,先解决得罪死的问题吧,否则,财产真跟你们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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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将所有财产给了大姑姐,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老人的财产有自行处理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更不能以此为理由不行抚养的义务。
现在婆婆老了,需要让儿子、姑娘来抚养,这个从法律层面来讲,应该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她生养了你们,你赡养他们也是义不容辞的。
抚养是应该抚养,但老人的伙食费用、治病费用钱应该由谁出呢?我认为老人自己有时应该由老人自己出。但是老人却把财产等都给了女儿,那怎么办呢?我想应该有两个办法,现叙述如下:
第一是把老人的财产要回。老人的今后,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如果自己把钱给了一个人,再让另一个人出钱抚养,虽然法律可以支持,但是人情这一关是过不去的。是给自己孩子带来隔膜的根源。因为老人的不公平,会让弟兄姐妹不合,父子婆媳不睦。也是造成孩子不孝的根源。
二是姑娘既然得到了母亲的财产,就应该承担母亲的养老费用。如果执意不肯拿出母亲的财产,那就应该承担起母亲的生活费、医疗费、埋葬费等。谁受益谁付出,这样才比较公平。
三是老人还有足够的钱去支持她以后的所有费用,不用孩子们为她付出金钱的代价,那做为儿子儿媳就没有任何理由去为老人的养老说三道四了。就真心实意、无微不至的去照顾你们的老人吧,毕竟他们是把我们带到世上,并且用爱把我们养大成人的人啊。
婆婆将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大姑姐,这是一个糊涂的举动,这是一个做老人不明智的决断。有儿有女的家庭作为一个老人,应该在分财产的时候先考虑一下儿子,女儿的重要性。
如果觉得首先手背都是肉。不想别南任何一方的话,那么就一碗水端平。把家中的财产仔仔细细地估算一下。然后,再根据家庭的情况考虑一下财产是分割开来给两个孩子,还是等到将来自己真的走不动了,也干不动了的时候再分割这部分财产。而且分这部分财产的时候一定要公平。因为现在才父母们的心中,女儿儿子都是一样的,所以说现在分割财产的时候,社会上普遍都有一种公平分,或者是男孩儿应该多分一些。然后有这个男孩儿。负责孝顺自己的父母,等到父母老的时候可以作为唯一的依靠。
可今天我们看到了这个母亲。却在自己非常明智的情况下把财产全部给了自己的女儿。然后给儿子什么也没有留下,这样男孩儿真的有一些失望。可偏偏就这样分割了财产,到最后这个糊涂的母亲还想让儿子养老
。你想一下十子连心,即便是儿子十分的想孝顺母亲,可是母亲做的事情让儿子能接受。但是作为儿媳的一定会怀恨在心的,因为你做母亲的不公平。把财产全给别人了,然后还想住在人家,让人家无条件的养你老。这虽然从法律上来说合情合理,但是从人情道义上来讲,这个母亲未免太拿自己的儿子不当人了。作为儿媳妇儿的必然要拒绝你这一想法。但是儿女又怎能说不孝顺自己的父母呢?我建议你跟母亲商量一下,可以把给女儿的财产要回来一部分,或者是由自己的姐姐也掏一部分抚养费,这样的话大家心里就平衡了,可能处理的结果更好一些。
首先,赡养义务与财产分配无关,这是法律。
其次,赡养义务与儿媳和女婿无关,这也是法律。
第三,如果你们不尽赡养义务,你丈夫被你婆婆告了,最多也就是出赡养费,并且,判定一定是所有子女共同。你们可要求监督相关账户,如果大姑姐没有打钱,可以反诉。
结论,老人有退休金,有生活自理能力,子女关系好的多看看,关系不好的不见面也行,有退休金,没有生活自理能力,送养老院或者医院,退休金工资账户以及赡养费账户直接和医院对接,子女关系好的多看看,关系不好的不去看也行。如果没有退休金,依法给钱,闲着没事可以监督监督其他子女。
7我们家也是,而且在我和我老公刚认识的时候,她们家就明确的告诉我,房子将来给女儿,我心里明镜的一样知道是被算计了,但我真不在乎他家那套房子,在我所在的城市,基本也就是一个厕所的价钱,我也明确告诉我老公,我们家规矩,房子给谁,谁养老,以后每年给点钱就行了,你们家自己挖的大坑自己往回填吧,把房子给女儿,将来让儿子养老,拖着儿媳想给你家倒贴,帐算的挺明白,谁都不是傻子
8简单的很,婆家的事情老公自己去解决。如此不公平的事情,老公都没有意见还要愚孝的话,那就让他自己去承担。不过为避免麻烦,和老公先分居划清界限再说。老人这样做,好处归一边,麻烦全给另外一边,本身就是自找麻烦。我婆婆就是这样的人,现在不得不在养老院孤独终老。
9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跟老人把财产给谁无关,为什么老人会将财产给她而不是给你们呢?难道没点原因吗?
10这种事说不透,法律上儿子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是没错的,儿媳妇可以不去照顾,但是儿子如果拿钱给婆婆看病,如果是那种大额的话,说真的一般的媳妇都挺受不了的,不是说在乎婆婆那点财产,也确实婆婆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财产,想给谁给谁,只是这财产都给了大姑姐,如果婆婆病了大姑姐一分钱都不拿的话,大姑姐其实变相的侵占了弟弟弟媳妇的财产了。本来婆婆的钱是可以等病了的时候可以用的,结果都给了女儿,看病儿子掏钱,这是不是大姑姐侵占了弟弟的财产呢,所以大家也别说的那么轻松,儿子去照顾就好了,如果仅仅是付出人力去照顾还好说,但是要是大额的看病资金相信哪个媳妇都不舒服。自己省吃俭用的存下的钱,儿子是有义务给老娘出钱看病,只是会不甘心,不平衡,你们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