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了禁止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法规,农村野猪野兔糟蹋庄稼怎么办?今年2月份,国家出台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同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那么
如果把所有家养以外的动物都列为野生动物而禁止除害的话,那么所谓的野生动物给民众造成的损失就应该国家给予补偿。
2对于这个问题,既然是国家出台了禁止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法规,那么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肯定要去遵守他,如果违犯了肯定会受到相关的法律制裁的。野生动物也是构成自然界的一份子,我们人类作为万物之灵,大自然的主宰者,有权利,有义务来维护生物的多样性。
近一二百年来,整个地球上有许多动物都灭绝了,像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东部美洲狮都灭绝了,何况一些草食动物呢?
对于现在农村出现野猪,野兔破坏庄稼的情况,作为农民种庄稼本来就不易,如果捕杀野猪,野兔又是违法,那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呢?首先我们应该把这些情况上报当地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让他们处理。
然后,国家可以根据老百姓的损失制订一套完善的补偿政策,让受损失的农民心安。这样他们就会真心实意地去维护国家的野生动物法。既保护了野生动物,又让自己的辛苦劳作不会白费,还能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看到真实的野生动物,而不是在博物馆看到那些灭绝的野生动物。
3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捕动物的人大多不舍得自己吃的,而吃的人,大多都是老板和领导,他们不用去捕的,他们只负责吃,如果吃和捕同罪就好了,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保护动物,
好比卖毒品的和吸毒的,他们一同被抓,罪名是不一样的,如果二样同罪的话,毒品交易不知会少多少。
4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坚决拥护。前天回农村亲戚家诉苦说种的花生,玉米都被野猪拱了。一脸无奈。我说找政府。他说谁管。所以象野猪,野兔环殖快应该捕杀些。一切不能一慨而论。视当地实情而定。既要顾及百姓的利益。也要照顾生态环保。两者兼顾为好。
5凡事绝对化都是不符合唯物主义的,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把野生的猪、马、牛、羊、鱼驯化改良,成就今天的肉类来源。目前驯养蛇类、野猪等已经成为产业发展。因此,应该禁止的是捕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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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当然是要遵守国家的规定,然后再去想如何解决野生动物糟蹋庄稼,给农户造成损失的问题。
当我们的庄稼和利益受到损失时,可以先向当地的一些政府部门反映,看是否能够采取一定的方案,有效的防止野生动物破坏庄稼。我们也可以从保护庄稼领域方面做起,架起一些围栏等,当然这需要一定的花费,可以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但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伤害到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有时也会伤害到人类,我们可以采取适当的自然界生存竞争法则,适当引入一些野生动物的天敌,让自然界保持一种平衡。当然还是希望人多自然、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
7这个禁令,应站在人类利益立场上去思考。以人类利益为主。对所有侵犯人类利益的野生动物应予消灭。如果要保护物种,应人工饲养保护。
8很多野生动物对农作物有破坏性,比如野猪,去年我有两亩地右的玉米就曾被它破坏践踏,差不多吃光!还有松鼠也是,吃玉米很厉害的。
9我觉得对于这个问题,既然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法规,那么我们就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个是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
另一方面,野生动物糟蹋庄稼,给农户造成损失,这也是客观事实,比如野猪糟蹋红薯,狐狸叼走鸡等。在这样的事件中,农民是无辜的,尤其农民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造成自身损失,国家应该给予赔偿,这样才能增强农民自觉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意识。
但是,农民在遭受损失后,往往遇到申述、要求补偿时遇到各种困难。比如,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申述,去核实损失,取证和其他赔偿程序方面也会比较繁琐。如果这个问题不理顺,农民还是会以简单粗暴的办法去对待野生动物,即伤害野生动物。
所以我认为,国家既然出来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那么相应的配套规定也尽快出来。比如,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补偿,具体补偿的手续怎么办理。而且我认为,这些手续要在保证核定损失客观真实的情况下,尽量简便,尽可能让农民操作起来简单方便。
另外,我们可否以人为本,尤其在涉及到野生动物对农民造成人身伤害的时候,在执法时有一定的弹性,尽可能保证人们的人生安全。
最后我想说,我们也可以引入自然界生存竞争法则,当某一种野生动物超出承受极限时,适当引入它们的天敌,让自然界保持一种平衡。说不定,那时候都能把华南虎等珍惜动物放归自然呢!我们真心希望世界生物具有更多多样性,人和自然能和谐相处。
10既然国家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农民因此受到的损失,国家肯定会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