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起诉许某许同学侮辱了我们伟大的祖国,法院会不会受理?:许可馨事件,今天是第三十六天!我们希望官方能早日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但现实令人大失所
许可馨事件,今天是第三十六天!
我们希望官方能早日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但现实令人大失所望!中国人向来宽宏大量不计较,如果只是辱我骂我者,我们可以选择忽视。但是中国人同样爱国如家不能忘,辱医辱国辱民者,我们绝不可能原谅!
因此有网友发出疑问,自己能不能以个人名义,起诉许可馨侮辱我们伟大的祖国?到底能不能呢,今天就来分析一下。
很难以私人名义起诉许可馨辱国辱民鉴于许可馨的辱国辱民言论,有网友会说应该给她定一个辱国罪,那么可不可以呢?首先跟大家讲,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辱国罪这一罪名,但是有辱国旗罪和辱国徽罪。
我国刑法中有侮辱罪,但是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因为许可馨针对的是一个整体的侮辱,并没有针对某一个人的侮辱,所以也就没办法以个人的名义去起诉许可馨的辱国辱民罪行。因为我们作为个体没有办法代表其他人。
当然,许可馨亵渎抗疫英雄李文亮医生一事,李文亮医生虽已去世,但他的近亲属应该可以起诉。
对于许可馨的言论,能追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第一,如果她的父母真的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帮她获取资源,类似贪污腐败,贿赂等,那么这个会有相应的法律进行惩处。但是这点,普通群众没办法调查,应该由苏州纪委调查。事实上,到底她的父母是谁,我们都不知道。毕竟现在官方没有公布任何调查结果。
第二,许可馨最多就是涉嫌寻衅滋事,相信大家也看到过不少类似案例。因为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除了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还要做到不能发表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论。
但是客观的说,之前她发表过的不当言论明显也没有和重罪沾边,最多就是寻衅滋事,轻则行政拘留5-15日,重则刑事拘留几个月,因为寻衅滋事本身判刑就不重。
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这个调查,没有看到结果,很明显她也没被拘留之类。普通人能做的也许就是打卡不遗忘,没办法,只能说这个社会太复杂,有些事其实和许可馨事件一样,比如故宫奔驰女事件。
当然,我始终相信那句话:正义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2职场低层认为:
如果起你许同学,可能法院不好受理,因为我查了些法律,未找到有关这方面的具体违法规定。
许同学现为一个留学生,最们暴露出来她是公费留学,后又说是自费,但不管公费也好私费也好,都是学习文化技术知识。书读得越多,就应该更明事理更有修养。
可许同学确读昏了头,爆粗口辱骂祖国和武汉一线的抗疫医生,成了不爱国的人,让国人无法接受,成了耗子过街一一人人喊打。
不过不爱国对一般平民未见有明确的法律处罚条文。因为祖国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是特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我国有法律条文规定的处罚行为有辱国旗和国歌的行为。这是有特定的对象的。
侮辱国旗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就是有特定对象规定的法律法规。
爱国家,是宪法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是谁,都应遵守宪法,没有人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许同学虽然在外读书,但她始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生在祖国的怀抱,就算无法律处法她,但情理和道德上过不去,骂了娘就算娘不责罚你,但你的良心都会受到遣责!
(我是职场低层,一个正直有良心的人,欢迎关注)
3如果单纯的法律问题,还够不成违法,但是可以用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毕竟言论要受法律的约束。无法律之外得人,更无法律之外得言论。个人的言行必须受到约束,这是规矩。法律讲证据,必须是犯罪的证据链要完整而且相互印证。从道德上,完全可以批判,毕竟许可馨发表的微博言论触犯了所有中国人的底线,其称自己的成就来自于父母的权利和金钱,称中国网民为耗子,自称老娘。而且不当言论发表之后,居然还在炫耀美国的叔叔给了5万美金,可谓狂妄至极。所以,需要政府正面回应,回答网民关切,不是发表一个声明,给我没关系就过去了,而是应该对不当言论的事实进行调查。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当事人可能会激情发表一些过火言论,不一定就得上纲上线,但是,必须要有一个诚恳的态度,可是许可馨并没有,并称都是学校让她发的,言下之意,道歉并非自己意愿,而是被胁迫的,这就是问题了。说明其不当言论掷地有声,从法律上讲可以成为呈堂证供。所以,当务之急,涉事学校以及政府,应该就其态度作出回应,立即让本人级家庭作出说明,如果有违法违纪,将严格查处。
4可以肯定,按照现行法律,法院肯定不会受理,也无法受理。
大家都很痛恨许州大小姐,我也很痛恨,但如果想通过法律手段,诉讼许可馨,难度很大。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需要依法办事。如果我们要起诉许可馨,需要有诉讼事由。
如果以侮辱祖国为罪名起诉许州大小姐,法院是否会受理?
我们知道按照刑法理论,必须是“罪刑法定”,也就是说只有刑法明文规定了某项罪名,法院才能以某项罪名定罪;如果刑法没有明文规定该罪名,就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除此之外,《刑法》并未规定其他侮辱祖国的罪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虽然规定了“侮辱罪”,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对象仅限于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和组织。
对于许可馨侮辱祖国的言行,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责,只能以道德谴责。我是狄飞惊,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欢迎转发、点赞、评论或关注我!
5我认为许珂馨的言论还达不到犯罪标准,她说的是实话,是心里话,这些言论只能代表她个人的真实想法,也就是一些不爱中国的言论,如果把不爱国家就是卖国贼,就是汉奸的话,那这类人就太多了。特别是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人,那些唯恐天下不乱之人,他们的所作所为比许的言论严重多了,他们的动机和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一群真正的害群之马。如果许珂馨真的犯罪、犯法了,那也就是一件极普通的案件,并没有部分网友所说的那么十恶不赦。假如真有热心网友就许的言论去法院起诉她,法院也不会受理,就是受理了,也绝对不会立案,因为许珂馨如果作为被告,因为许珂馨本人在国外,她永远不归案,该案也就永远得不到审理,也更不会判决。现在最多能做的就是道义的审判,别无他法。如果说要处理其父母,那更不可能,许的言论与其父母没有直接关系。如果说其父母有违法乱纪行为,那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如果其父母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也会成为被告,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关键是要有证据,而不是胡编乱造。
6我支持法院受理,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即便不受理,我也觉得,它的意义,已经远远大于受理了,可以,目前还没有任何人和任何个体去起诉许可馨,如果谁去做了,第一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定会得到亿万人民的支持的。
中国那么多人,为何至今没有人去起诉许可馨?中国那么多律师,为何至今没有人去起诉许可馨,原因在于:
第一、法院基本不会受理。因为这样的事情,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同时,也因为你起诉许可馨侮辱祖国,法律证据不好取证。
因为以前是起诉个人,就是一个人骂另外一个人,或者骂单位和集体,还没有一个人骂祖国而被起诉的,因此,法律依据和出处,目前不好引用,也没有这一条,因此,可以感受到,法院不会受理的。
第二、许可馨行为,更多的是受道德和舆论审判。她辱骂国民、烈士、恨国、造谣,更多的是国民的舆论审判和道德审判,而难以从法律上去审判她。
第三、她骂的是国民是贱骨头,没有骂祖国,因此,如果你用祖国这个名义去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第四、实际上,网友更多的是关注其父母,也就是许可馨口中的人脉关系,她父母是不是利用了权利为许可馨上学提供便利?苏州纪委表示已经介入调查,然而,过去了一个多月,没有任何结果,许可馨挑衅,3天就凉凉,这些种种迹象让网民难以接受,起诉不起诉许可馨,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当地公布许可馨父母的调查结果,才是核心,才是重点和网友关注的。
7天天打卡抓妖严惩辱国渣女许可馨,严惩卖国贼汪芳,严惩汉奸梁艳萍,严惩汉奸王小妮,严惩汉奸静娅,桑园,严惩汉奸刘川鄂,严惩汉奸张抗抗
8法律上有侮辱国旗国徽罪,但必须具有具体行为。
对于许可馨从言语上表达的对祖国的不满甚至憎恶情绪还构不成犯罪,公安机关还不能立案侦查,因为我国法律不存在思想犯罪之说。
许可馨事件关系到爱国主义思想教育问题,我们需要深思的是学校培养出的是什么人的问题,我国教育缺失了什么?文化宣传的方向应该是什么?我们应该以许可馨事件为契机在全国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运动,大力宣传爱国主义思想,彻底批判西方文化的虚伪利己主义。
对于许可馨表现出的辱国言论我们可以从道义上,人性上,良心上进行指责。
对于许可馨所提供的其父母的钱财问题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有问题还是没问题现在苏州纪检监察应该给网友一个交代了。只是不知道苏州纪委到底有没有介入。
9起诉是可以的,但是许可馨的行为很难直接定义为违法行为,因为许可馨传达的一直是不爱国,所以她应该接受的更多是人民对她的“审判”。
那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呢?那就是侮辱特定对象,比如侮辱国旗、国歌、公然辱骂祖国,这样行为都是违法的。许可馨还没有做这样的事情。
不过许可馨有一个行为有些争议,那就是她在社交媒体上侮辱李文亮医生。当时李文亮医生正在被全力救治,许可馨直接说出上图中的污言秽语。
我们知道李文亮医生在去世以后被评为了烈士,侮辱烈士肯定是违法的,但问题是许可馨言辞侮辱的时候李文亮医生还在被抢救,所以这一点上也有争议。
总的来说,想要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许可馨是可以的,但是取证确实有些难度,她很可能不会被法律制裁。
法律不制裁许可馨,广大人民群众不能就这么算了。她被祖国培养多年,她父母的钱和人脉更是祖国给予的,许可馨能够有今天,全凭祖国的栽培,但是她如今并不热爱祖国,而且出言侮辱国人,更是说出“不想回国,希望别再说祖国是强大后盾”这样的话,实在过分,是可忍孰不可忍。网友们催促苏州官方已经很久了,可是如石沉大海,毫无结果,这就意味着许可馨可能会逃过官方的制裁,所以人民对她的谴责就尤为重要了,大家一方面要催促苏州官方给出处理结果,另外一方面也要积极批评许可馨,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谢邀,首先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的。
根据刑法规定,犯一般诽谤罪的,属于自诉案件,需要由受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本案中许可馨在网上发表辱华言论,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不符合诽谤罪,因此如果某一个人去法院起诉许可馨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许可馨在网络上发表辱华言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而这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判决,而起诉只能由检察机关来提出。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