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遛别人家狗,致人死亡,她的监护人还是狗主负责?今日,媒体报道,佛山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遛狗致人死亡的不幸。事情发生的经过是:未成年女孩经常遛别人家
未成年人溜别人家狗,致人死亡,她的监护人还是狗主负责?
这个问题很明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主要责任,其一,因为是未成年人未经狗主同意私自溜别人家狗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其二,自家孩子惹出的祸,监护人有责任为未成人的行为善后买单。
至于狗主应当出于人道主义来负一部分责任,虽然未成人是在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遛狗致人死亡了,但是毕竟是自家的狗狗造成了老人的死亡,所以出于人情考虑,应当给予老人家属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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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护人负主要责任,狗主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