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退休后,单位不给独生子女补贴1000元,怎么办?:情况不明,不好判断。 独生子女补贴费,一般单位不敢扣留。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
情况不明,不好判断。
独生子女补贴费,一般单位不敢扣留。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
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也是有规定的。夫妻两个如果在不同的工作单位,一般都是两个单位分半处理。也就是老公单位出一半,老婆单位出一半。
你是不是这种情况,要了解一下。
要知道,这是两个人享受1000元的奖励。也就是男方60周岁,女方55周岁。
你老婆退休没有?55岁了没有?她是不是已经领取过一次? 如果你老婆比你先退休,已经在原单位领取了这1000元奖励,那么你当然不能再次申领。如果没有领,估计要开证明什么的。
要知道,计划生育是国策,那么属于计划生育中的独生子女一系列奖励,要由财政支出才是最合适的。这本来也应该是财政支出的领域。
不过,目前的政策是,有工作的人,那么这笔奖励由所在工作的单位负责,“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而且不同地区,政策上也有一些差异。
所以不了解具体地区、具体情况,也很难提出最合适的具体办法。
建议向居委会咨询一下,或者是卫健委。
居委会负责资格审核、登记备案等前端事宜,卫健委负责政策制订、政策解读等后端事宜。
2这种情况在山东省一般是作为劳动争议来处理的。
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鲁高法2011年297号文件。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纠纷案件的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六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其实一看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就知道不属于山东省的范围。北京市是1000元。黑龙江省和河北省是3000元,江苏省是2400元到3600元,上海市是5000元。湖南省也是5000元。山东省实际上是30%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青岛市目前是19110元左右。
对于一些地区尤其是上海市,规定是有退休基金支付的。如果是非退休职工,55岁60岁时接到政府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情况下,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投诉。毕竟有法律依据,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执行。
不过1000元的奖励确实有些少了,目前全国对农村户口的奖励标准是80元每月。各地城镇居民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的标准虽然没有统一,有条件的地区一般也是参照执行。当然也有个别地区由于财力紧张无法执行。比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就没有执行,其他区市都是执行了80元标准。
像湖南省,它的独生子女奖励是5000元。不过后期湖南省出台了《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支出每人每月发放的奖励金标准是80元。由于5000元抵不了几年,于是提出了一个折中政策。在该规定实施前,能拿现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已经发放的可以抵扣。
希望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增强,我们的奖励政策越来越好。对于以前发放的较低奖励补助,给予相应的额外补贴。
360岁退休后,其一切关系转移到社区。你已经不是企业单位的人(退休工人)当然,企业不再负责你的“独生子女费"。因此,你应该去找社区社保服务处,要钱!
4找市计刈生育委员会,独生子女补贴是国家发放到单位,单位沒权力狙止发放,这是国家正策!
5没听说单位还要给独生子女补贴,都是政府给的啊!
6不对呀这钱由政府给到社区办理
7我一个亲戚退休了。单位就是不他孩子给独生子女补贴。他也不敢要。我让他去政府告。
8找政府啊!!是政府让企业给的!孩子不听话,告诉它娘!
9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没有硬性规定,视各企业而定,不可强求,但社保方面每年的补贴才是真实的存在。
10不知道题主是哪里的,说说我们山东的情况。
领取的条件就是:
1、只有一个孩子
2、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标准及支付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养老补助金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1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6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在山东,这属于劳动争议,单位不给,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之前朋友公司因为未支付独生子女补助费用,被退休职工告到了仲裁院,仲裁院直接判定单位支付该费用。
所以说,遇到此类问题的朋友,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一下。